第(1/3)页 代言的事情算是敲定了,但是作为艺人有些事情不能随意下结论。 签约的细节和费用,白何还需要和经纪人讨论一下。 对于这一点,李云也十分理解,现在两人说的都只是口头协议。 没有法律效应的。 白何这边需要和经纪人去商量,自己这边则是要让韩玉去草拟一份合同,签了字之后才能生效。 白何从李云的房间出来,感觉大脑还是一片发懵,一切发生的太快了。 一个已经27岁,还没有任何名气的演员,无论怎么看都不会得到青睐。 但,就这么答应了? 回到房间,白何还未从事件中清醒过来,经纪人的电话就打了过来。 “小白,没问题。我查到了,他在京都也要开直营店,如果可以的话,一定要拿下代言,对你肯定有好处。” 白何更加沉醉于自己的魄力中,嬉笑道:“王姐,其实我刚才已经去找王总了,要签约五年,代言费150万。” “150万有点少了,我觉得这部戏播出之后,你应该能提升不少名气。” “这只是一个都市小故事,我已经27了,不是刚毕业的学生。我认得清现实,如果票房不好,或许会错失这次机会。” 电话那头的经纪人沉默良久后,开口道:“小白,我觉得你这个想法是对的。完了合同拿到手之后先一起看看,没问题再签。” “好的王姐,希望这五年里能做出一些成绩吧。” ...... 送走了白何,李云把大致的内容给法务韩玉说了一些,毕竟这方面还需要他去为自己规避风险。 有后世的经验,白何会在五年内红得发紫,至于五年后嘛,白何随便塌方,李云一定不会选择和她续约了。 估计,那时候的白何也不会像现在一样,会这么轻易的签约。 就算李云拿着一年五百万的单子,人家或许都只是念在现在的这点旧情上,敷衍地看上几眼。 人往高处走,看到的风景多了,自然不会太过钟情眼前的一棵小树。 虽然晴云服饰注定要成为一片森林,但也不能同日而语。 踏实地睡了一个好觉,李云早早起来,把宿醉一夜后,脑瓜子疼得像是炸开了一样的主任拉回了学校。 第(1/3)页